加强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五大衔接”

精准扶贫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前提和基本构成,乡村振兴是稳定巩固脱贫成效、持续提升脱贫质量的有效手段,二者统一于我国现代化进程中,致力于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推进我国现代化进程。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统筹衔接。探索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有机衔接机制,不仅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而且是实施乡村振兴、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需要。要实现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的“无缝对接”,重点需要做好“五大衔接”。

顶层设计与微观政策对接,实现观念衔接

乡村振兴战略既侧重从顶层设计角度为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指明方向,又注重从产业发展、生态状况、乡风呈现、治理情况及生活水平等微观层面明确目标。要实现观念衔接,需促使乡村振兴战略顶层设计和微观政策有机对接,对接的突破口在于成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同步推进试点。客观来看,当前振兴方案及考评机制滞后于实践,也受限于乡村振兴战略无现成经验可借鉴。在此背景下,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地区作为试点,实现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顺畅过渡。可在本地选择深度贫困县或贫困村,作为有机衔接探索的前沿阵地,对于在实践中形成的有益经验,可在本地推广。

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有机融合,实现规划衔接

当前,国家和我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已于2018年先后面世,为我省全力推进精准扶贫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擘画蓝图、明确规划,这是自上而下的推进,同时亦要重视自下而上的推动。具体而言,作为精准扶贫政策“落脚点”和乡村振兴“前沿地”的乡镇及村级,可先于市州及县市级出台乡村振兴战略具体实施方案,解决探索中面临的现实难题,丰富和完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体系。在实现自上而下规划和自下而上探索有机融合基础上,针对相对贫困和多维贫困,尽快出台减贫新举措,实现2020年前后规划的无缝衔接。省级以下各级党委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尽快出台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和考评机制,尤其涉及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如何有机衔接,应尽快明确细则。

强化保障增强动力,实现机制衔接

一是要强化组织保障,省级及以下政府成立乡村振兴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消除体制机制壁垒,同时,建立健全各级实施乡村振兴系列考评机制。二是激发内生动力,振兴乡村文化。要最大限度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通过完善正向激励机制、负面惩戒机制和检查评估机制,补齐“志贫”短板。建立“多个课堂”,如室内教室课堂、农户院子课堂、田间现场课堂、露天广场课堂及以微信群、移动客户端为媒介的网络课堂等,加大对农民的技术培训,提升其就业技能。要加大文化下乡的力度,振兴乡村文化,满足群众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

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实现产业衔接

结合各地实际,在县域内打造支柱产业,形成市场广泛认可的品牌。在乡镇及行政村境内形成“一乡一品”“一村一品”产业发展格局,进一步提高特色产业和新兴经营主体覆盖带动率。确保“企业到村、产业到户、就业到人”,留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就地就业,吸引农村实用人才和大学毕业生来乡、返乡发展。加强对参与帮扶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运行的监管,围绕作用发挥不够、辐射带动能力不强的问题予以重点解决。发挥金融支持带动作用,对有意愿、有能力、无不良记录的农户,小额信贷应做到应贷尽贷;对投入帮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更优惠的信贷支持,鼓励其参与发展特色产业。

建立完善普惠型惠农支农体系,实现政策衔接

在精准扶贫向乡村振兴战略过渡阶段,农村政策在保障贫困群体“两不愁三保障”基础上,建立完善普惠性惠农支农政策,扩大受益农民范围,促使扶贫项目、资金逐步惠及非贫困村、非贫困户。尤其是在产业发展、金融扶贫、创业担保、职业培训、医疗保障及法律援助等方面,要逐步实现普惠制,不仅能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激发不等不靠不要的内生动力,又能消除导致非贫困村及非贫困户获得感低政策因素,不断增强“非贫对象”的获得感,最大限度汇聚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力量。

(来源:鄂州日报 作者袁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