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家违规宣传“江鱼”商户被整改

近日,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区范围内的餐饮单位、农贸市场、水产门店等场所开展“禁捕禁售江鱼”专项整治行动,从终端斩断市场销售链条,力争实现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生产企业无加工,线上线下无销售,餐饮单位无供应,所有环节无广告”。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是全面清理餐饮单位门店招牌、交易市场、内外广告和菜单等,不得使用含有野生鱼、河鱼等字样;全面规范餐饮单位菜品宣传,不得以野生鱼、河鱼等为噱头推介菜品;全面清理餐饮单位、集贸市场水生野生动物经营者,不得购买、加工、销售野生鱼,生产企业不得打带有河鱼的商标,所有采购的鱼类产品均要有产地检验合格证;门店证照名称含有江鱼字样的,督促其限时拆除。

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931人次,检查农贸市场21家、食品经营单位924户,发现11家餐饮店存在江鱼宣传行为。经过执法人员引导劝诫、法规宣讲和帮扶指导,11家餐饮店江鱼宣传行为均已整改到位。

下一步,该局将重点抓好交易市场、销售门店、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管控,全力做到不留死角,应查尽查,积极营造保护长江生态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的良好社会氛围。

鄂州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戴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