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记账单上显示:领取豆丝3份、豆丝4份、豆丝2份……并且有乡里的干部在上面签字。”
2018年2月13日,一条指向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沙窝乡的疑似“四风”问题线索,由市纪委监委交办区纪委监委调查核实。
豆丝是以绿豆、大米等为原料,磨碎成浆,在锅里摊成皮,切成丝的一种食品。沙窝乡盛产豆丝,是当地的土特产,也是馈赠亲友的礼品,其销售旺季一般从腊月开始到春节,也正是在这个时候,一场以豆丝为线索的正风肃纪开始了。
问题线索反映沙窝乡食堂餐桌上,有两张不一样的豆丝记账单,上面赫然写着“财政所”“龚委员”。
“明天腊月二十九了,时间不等人,这两张记账单不简单,立马办理手续,组织人员前往沙窝乡。”区纪委监委领导接到问题反映后,迅速开展调查。
“这很可能是准备年终结账,列出的豆丝出货明细,但怎么会出现在食堂呢?财政所和这个龚委员为什么购买豆丝?这些豆丝是干什么用的呢?”在去沙窝乡的路上,调查组成员讨论着这两张记账单。
到达沙窝乡后,调查人员找到沙窝乡食堂老板周某,开门见山亮明身份和目的,“我们是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今天找你了解一些事情,希望你如实说明。你看这两张写有‘财政所’和‘龚委员’的豆丝记账单,是你们这里的记账单,这是谁来订的,怎么结账的,请你说说当时的情况。”
“乡政府食堂是我承包的,同时我自己也开了一家豆丝厂,财政所就是乡财政所,龚委员就是乡政府的龚某,他们要豆丝我就送过去,其他事情我也不知道。”周某若无其事地回答。
“你为什么购买豆丝,记账单上的区财政局、区档案局是怎么回事?”调查组成员寻着记账单线索找到另一个当事人,同样直奔主题。
“沙窝豆丝比较有名,我都是买着给朋友的,写单位只是为了好记账。”
“这些朋友是谁?”调查组继续追问。
“这个我没必要说,你们查我就行了,都算在我的头上……就几件豆丝,值不了几个钱,有必要深究吗?”
这些豆丝到底送给了哪些人?当事人缄口不言,笃信调查组仅凭一张有单位名称但没有具体人物指向的记账单查不到什么。当事人的态度让调查一度陷入困局。
春节后,调查组决定兵分两路,一路重新找当事人谈话,做其思想工作,了解当事人的日常关系和为人;一路从外围入手,查找送收豆丝的问题线索。
“食堂承包人与区政府办公室干部毕某有过联系”,调查组成员终于找到一丝线索。随即调查组与毕某进行谈话核实,原来是财政所主任江某来办公室给其同事赵某豆丝票,顺带给了毕某一张,毕某就按豆丝票上的电话进行了联系。
调查组以此为突破口找到江某谈话,根据前期掌握到江某非常孝顺的信息,调查组改变谈话策略,一面从家庭角度讲责任、讲关怀,一面通过掌握的证据向其讲纪律规定。经过长时间思想斗争,江某交代为在考核中谋求关照,先后向区档案局、区文明办、区财政局等单位14名党员干部和其他公务人员赠送土特产的违纪问题。
“几份豆丝看似不是大事,但正是这些小事破坏了党的纪律和规矩,侵蚀了国家公职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带坏了社会风气,必须严肃查处。”区纪委监委一位负责同志表示。根据最后认定的违纪事实,两张记账单涉及违纪人员共20人,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纪委监委 张雷)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