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加大支农投入和改革力度。为全市农业农村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一、持续加大财政支农投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自然少不了财政的支撑作用。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改革财政支农投入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确保农业农村投入适度增加。2019年市级财政支农预算安排17507.97万元,同比增加6012.64万元(鄂州市航空都市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自收自支人员纳入财政供养等),其中:支农专项支出安排10018万元,与上年4587万元相比增加5431万元;着力创新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方式,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风险补偿、财政贴息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向“三农”;积极盘活存量资金,严格执行结余结转资金清理、收回、统筹的政策规定,认真清理回收结余结转资金,做好整合和撬动两篇大文章,更好地发挥财政支农的政策效能。
二、切实加强预算管理和资金监管工作。坚持“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不超支”的原则,强化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另外针对财政涉农资金点多面广,监管难度大,监管力量有限以及下放资金分配权限新形势,一是推进落实涉农资金分配监管,确保各区接得住、管得好、用得优;二是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加大对重大支农项目工程建设督办力度,督促加快项目施工进度,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确保按期完工,顺利通过上级验收;三是开展农业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