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养“车让人”“人让车”的文明自觉

盛春花

远在海南的朋友日前回家探亲,离开时深有体会地说:“才一年多没回来,想不到鄂州的文明程度提高得这么快!”让朋友发出如此感慨的,不过是几米宽的斑马线。“在鄂州过斑马线,无论路口有监控还是没监控,‘车让人’‘人让车’的情景时时上演,让我震惊。”

斑马线是行人的安全线、生命线,也是反映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文明线。从朋友的亲身体会来看,“车让人”“人让车”,让出了一份安全,让出了一份文明,同时也折射出,礼让渐成大多数人的共识。但不可否认的是,车与人在路口抢行的现象依然存在,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会消失。要建立良好的人车通行秩序,实现“无须提醒的自觉”,还需驾驶人、行人及交警等部门的共同努力。

作为驾驶人,首先要知晓,礼让行人,是礼更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正在通过道路,应当避让。对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00元,记3分。”目前,北京、上海、深圳等多个城市已经推行礼让行人的新规。其中,深圳给予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罚款全国最高,并将“机动车未按规定礼让行人违法行为”纳入交通违法有奖举报范围。而我市早在2018年,便先后上线“‘人脸识别’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系统”“不礼让斑马线抓拍系统”,加大违法曝光力度,规范行人和机动车的交通秩序。法律是最基本的行为准则。驾驶人应做到知法、懂法,以法律为准则,守法斑马线。其次,交警等部门要强化宣传,让驾驶人知晓标准的“礼让动作”是什么样,具体怎么界定。机动车主动避让行人,行人也要提高自身的文明水平,不闯红灯,以正确的姿势过马路。遇到没有信号灯的路口,先观察后快速通过,或凑够了一群人后,再有序通过。

每一个市民,都是城市交通文明的践行者,也是城市文明形象的代言人。让我们每一次出行都与文明相伴,形成文明自觉,涵养互相礼让的道路文明,共同营造更加安全有序和谐的出行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添薪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