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



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有效推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鄂州市财政局组织开展2021年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此次共抽取12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为监督检查对象,共检查85个政府采购项目,查出问题138个,均已下达整改通知书,各代理机构已按通知书要求及时提交了整改报告。此次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形式新颖、特点鲜明。

(一)整合力量,加强指导。

一是加强市区联动,严密组织。整合区级力量成立专项工作组,由市级负责全面统筹监督评价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分工,统一标准,确保监督评价工作顺利开展。二是依法依规,客观公正。要求各工作组在监督评价过程中,严格履行查办程序,准确运用各项政府采购政策,依法依规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客观公正。同时督促代理机构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二)以查代训,加强引导。

将监督评价与培训及政策宣传相结合,通过监督评价查漏补缺,现场为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解答执业过程中的难点、疑点,同时宣传最新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采贷”相关规定等。鄂城区还编印《鄂城区政府采购资料汇编》,作为工具书免费向代理机构发放。

(三)延伸重点,加强督导

。一是紧盯制度建设。除检查代理机构业务工作外,重点检查代理机构内控制度建设,防范风险。二是紧盯政策落实,要求代理机构对未进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政府采购项目不予以受理,在编制采购文件时要载明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和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并在采购公告中明确告知“政采贷”政策等。

此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紧盯当前政府采购行业领域的风险隐患,全面清理问题,着重整改,坚决治理,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制度建立完善并落实到位。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对代理我市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进行“驾照式”管理,提升监管效能,为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