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五年工作的回顾

过去五年,是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大步推进、人大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五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实效,为加快推进“一改两化”、保障和促进鄂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全面启动立法工作

设立立法工作机构。经市委同意,设立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经人代会选举产生,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配备了工作人员,成立立法专家顾问组,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

制定完善立法制度。制定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及时修改完善市人民代表大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制定立法立项、听证、论证、协调、后评估、新闻发布、法规实施情况报告等9项配套工作制度。

加强立法队伍培训。先后派员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立法干部学习培训;分别赴武汉市、恩施州、咸宁市学习考察立法工作;派员赴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挂职,跟班学习立法操作规程。

扎实推进立法工作。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科学编制2016年立法计划。有序推进我市第一部实体性法规《鄂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该条例于2016年12月向社会公布。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二、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围绕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重点项目建设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执行和“十三五”规划编制、科技创新、旅游产业发展、外事侨务引智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安全生产法、电力“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组织对推进经济竞进提质、企业融资、金融信贷、保险业发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制度改革、“三项资金”运行、电子商务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工作进行调研,针对问题提出建议,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整改。组织市人大代表对凤凰大桥、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等10个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调研,召开政情通报会,督促项目加快启动。

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城乡均衡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文化产业发展、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棚户区改造、人民防空法贯彻执行等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督促市政府关停拆除41个非法码头。组织开展就业促进法实施、计划生育工作、社会救助工作专题询问,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社会保险法、渔业法贯彻执行情况执法检查。对精准扶贫决战小康、公立医院改革、市政工程建设、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村福利院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工作和“五类”人员托底保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对公共交通、基本医疗保障、禁鞭、消防、抗灾自救等工作展开视察。

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监督。连续5年开展“鄂州环保世纪行”、“鄂州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活动。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生态农业发展情况、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开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对沿江滨湖新区建设、绿满荆楚生态鄂州、洋澜湖综合治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清洁乡村”工程、现代农业发展、环境污染治理、蔬菜、生态林业、湿地保护和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项目建设等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连续3年组织对《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对梁子湖水生态修复工程进行调研,提出相关建议。对梁子湖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鄂州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进行视察,提出25条指导意见,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关闭拆除156家非法小选矿厂。

围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管理、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行政复议工作、“六五”普法工作等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行政审判工作、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坚持每年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受理群众来信298件、来访1153人次。

围绕预算决算审查工作开展监督。每年听取审议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上年度市级决算,督促市政府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积极探索新的方式方法,开展全口径预算监督。开通预算在线监督平台,推进预算执行动态实时监督。拓展人代会审查预算草案的深度与广度,从2014年起,将《政府预算解读》等预算审查相关材料提前发放给代表,使预算审议更直观、更充分。

此外,常委会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水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对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农业法、《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重大事项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协助省人大组织开展专题调研60余次,参与上级人大立法调研和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80余次。

三、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及时作出决议决定

先后作出《关于加强洋澜湖保护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强吴王城遗址保护工作的决定》、《关于在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发行城投公司二期债券的决议》等11项决议决定。特别是结合市委“十二五”时期的中心工作,作出《关于加快推进鄂州综合改革示范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决议》。

四、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做好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

认真贯彻《湖北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加强与市委和“一府两院”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多次组织召开代表大会,圆满完成选举工作任务,并组织当选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本届以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10人次,补选省人大代表7名。

五、认真做好代表工作,全力保障代表履职

做好代表换届工作。协助市委起草《关于全市区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联合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召开全市区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区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认真督办代表建议。坚持常委会领导督办机制和“一府两院”领导领办机制,抓好代表建议跟踪办理落实工作。建立“代表建议网络管理系统”。坚持每年与市政府联合召开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集中交办代表建议。

夯实代表活动平台。大力推进“人大代表之家”规范化建设,实现城乡全覆盖。将全体市人大代表分成30个代表小组,定期组织开展活动。持之以恒办好“人大代表专线”,在2013年6月召开的全省人大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人大代表专线”作为鄂州特色工作进行了大会交流,受到省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

拓宽代表履职渠道。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调研、视察、政情通报活动,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及活动。坚持加强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安排代表参与发展环境万人评、政风行风评议、执法执纪监督等活动,对有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加强代表服务保障。办好“人大代表手机快报”,第一时间向代表通报重要消息,并向代表寄送有关经济社会发展信息和报刊资料。开展人大代表履职专题培训。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能力

加强作风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规范管理年”和“能力提升年”活动。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履职尽责,认真做好“五个一”联系点、精准扶贫决战小康、防汛抗洪等中心工作,并加强对区乡人大工作的指导。

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干部规范管理与实绩考核,优化人大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本届以来,共调入8名干部到常委会机关工作,交流6名干部到市直和区任职。

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提高制度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本届以来,常委会对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两轮梳理完善,共建立和修改制度近40项。

加强理论研究与宣传。积极向省人大常委会等单位申报调研课题,完成和报送调研成果12项。认真做好人大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在《中国人大》等各级新闻媒体发表作品230余篇,20余条信息被省市党委和人大信息部门采用。积极参与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评选活动,获省级以上奖励7篇。

加强廉洁建设。把廉洁教育列入常委会中心组和机关学习计划,认真执行中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

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继续推进城市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立法,注重提高立法质量和实效。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推动事关改革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立法项目的实施。加大立法人才培养力度,建立立法人才培养机制。

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创新监督工作机制,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拓展监督工作平台。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施的监督,力促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对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强化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围绕国际航空大都市建设,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工作监督。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市。

进一步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规范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程序,将市委的重要主张适时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行使任免权的有机统一,把好拟任人员任职资格关,坚持任职人员宪法宣誓制度。

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增强代表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代表进社区等活动。建立健全代表联络和代表约见地方国家机关负责人等制度,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努力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质量,切实加大督办工作力度。

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健全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机制。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注重培养使用专业人才。继续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研究与宣传,加强对区乡人大工作的指导,不断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编辑熊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