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市经信局组织召开多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深入走访重点企业,综合了地方、部门和企业意见,并借鉴吸收了省和其他地市已有的经验和做法,于今年10月31日印发了《鄂州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的办法较之前有以下几点变化。
一是支持力度更大。原政策每年单个企业只能一个技改项目申请补贴,最多补贴100万。新办法每年单个企业可多个技改项目申请,单个项目最高可补贴150万,企业最高可补贴提200万。
二是支持范围更广。新办法增加了晋级提能方面的支持,对主营业务收入和税收贡献大的工业企业给予支持,鼓励企业规模发展。还增加了对产业集群的支持,支持企业集聚发展。将项目相关的前期研发投入纳入技改项目补贴范围,鼓励企业创新发展。
三是突出支持重点。技术项目补贴中对优势产业、专精特新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以及首次进规企业予以重点支持,奖励标准提高1-5个百分点,引导企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四是流程更优化。主要对试点示范的申报流程进行了优化,按照“免申即享”原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申报资料,由相关政府部门核实确认后直接拨付企业。
目前,我市2023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正在开展,我们将认真抓好政策落实,组织做好申报工作,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撬动引导作用,支持全市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不断壮大工业底盘。
“专精特新”即“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专精特新企业指具有这四类特征的中小企业。根据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专精特新企业划分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市经信局多措并举,切实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引导我市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
一是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奖补。落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奖补资金,对期满三年通过复核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奖励。对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一次性奖补50万元和20万元。鼓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配套资金,支持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今年以来,市经信局已协调拨付2021年、2022年湖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资金1000万元,协调拨付2023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企业奖补86万元。
二是优先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实施技改扩规。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与重大项目攻关,对完成省级“揭榜挂帅”的项目,按相关政策规定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支持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先进团体标准制(修)订。
三是持续推进精准高效服务。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参与工信部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拓展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对接渠道,推动解决产业技术难题,提高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和专业化水平。支持我市专精特新企业在湖北省“专精特新”专版入版,依托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提供咨询、融资、转板上市等服务,扶持专精特新企业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或境外主要交易所上市。
目前,我们已累计培育国家重点支持“小巨人”企业2家,国家级“小巨人”企业17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77家,创新型中小企业74家。今年以来,我市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家,新增湖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7家,新增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36家。根据鄂州市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力争到2025年我市专精特新企业达到150家。
下一步,市经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狠抓宣传引导、梯度培育、政策激励,精准服务,不断推动我市专精特新企业做大做强,为鄂州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