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持续深入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

持续深入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

——五论学习贯彻市纪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体制的活力和制度的张力不可或缺。我们要进一步在改革创新上做文章,全力支持和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正风肃纪提供充足的动能。

不折不扣地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三转”的要求,重点抓好转职能改革。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各级各单位要深刻认识“专门机关”到“专责机关”的定位转变,不能把纪委“部门化”,动辄把纪检监察机关当做“开山斧”、当做“消防队”,一涉及监督问责的工作就把纪检监察机关挺到前面去。各级各单位在职责范围内都有监督的权力、都有监督和问责的职能,纪检监察机关更多的是履行“再监督”职责,只有属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范围的事情和对象,才直接抓在手上。发文件也好、布置工作也好,要把这个问题扭过来。

全面完成派驻机构改革任务,发挥好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要把人员力量尽快配备到位,把制度规范到位,确保派驻机构有人办事、有制度办事。各驻在单位要积极支持派驻机构工作,在办公用房、工作用车、办公设备上提供必要的保障。派驻纪检组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把“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把“上对下监督”的职责充分履行好。

深入推进巡察制度改革,按照“全覆盖”目标开展工作。还没有建立巡察机构的区、开发区,要迅速把机构建起来,把工作开展起来。市委巡察办要抓紧启动第二轮巡察,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巡察;对第一轮巡察发现的问题还要组织“回头看”,督促相关地方和单位把问题整改到位。今年还要启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密切关注改革动向,提前在组织架构、职能转隶、干部选配、制度规程上进行谋划,把改革的准备工作做细做好。(鄂州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