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豹子胆”的司机

日前,鄂州樊口派出所拘留了一持用伪造驾照的男子。

樊口派出所民警肖汉超、郑重在杜沟码头出警为一起薪资纠纷进行调解,在问到其中一男子身份的时候,该男子拿出了自己的驾驶证。民警通过查询发现该男子驾驶证上的照片与人口信息库里的照片不符,遂即将该男子传唤到派出所作进一步的调查。

经讯问,该男子承认自己姓谢,今年47岁,湖南冷水江人,在此处以开重型货车为生,因自己只有驾驶普通轿车的C照,而为了谋生,想开重型大货车,苦于两次考C照都没能通过,只好铤而走险,冒用有B照的弟弟身份,在网上找人办理了一张假的驾驶证,实际上自己也会开,而且在此地已经开了半年之久。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第二款规定,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司法解释仅针对机动车驾驶证、登记证书予以处罚。

目前,谢某已经被樊口派出所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鄂州日报通讯员张振宇 责任编辑胡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