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公安推行新模式 为重点单位场所筑起安全“防火墙”

中新网湖北新闻5月2日电(李端福 王厅 邵峰)为扎实推进治安隐患排查整改,鄂州市公安局治安部门探索推行“一链一单一网”模式,着力解决排查不深不细、隐患久拖不改等问题,提升安全监督执法效能。2017年以来,排查各类重点单位、场所1996家,排查发现各类不安全隐患6800余处,当场整改1264处、限期整改2933处,消除了一批安全的“定时炸弹”。

压实“安全责任链”

为推进治安除患整改,鄂州市公安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治安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安全防范要求》等,重点明确组织领导、安全标准、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责任。

各分局、派出所督促全市各区、街道聘请(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各村(社区)综治员、网格员担任安全生产监督员,“安全监督员”每天活跃在大街小巷,时而拍一拍,时而记一记,时而停下来细细观察……从几平方米的小店面到几百平方米的大工厂,每天对辖区企业进行日常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哪里有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哪里就有他们的身影。

鄂州市公安局、各区公安分局结合对辖区内相关单位开展重点抽查的情况及派出所上报的治安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凡发现单位在安防力量及安防设施建设、安保制度建立落实及公安机关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等方面问题突出的,一律启动问责程序需对公安机关内部进行问责的,由各(分)局采取对相关责任人约谈、诫勉谈话、深刻检查、通报批评等问责方式,对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或职能部门问责的,由各分局向同级综治、监察部门提交倒查问责意见函或向鄂州市公安局提交报告书。今年以来,先后对5家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负责人约谈。

列出“隐患明细单”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治安隐患,按规定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治安隐患通知书》,详细列明具体隐患、整改措施和时限,对单位场所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实行“双告知”、“双签字”。 社区民警胡敏对雷山学校安全检查发现灭火器极少,未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通过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治安隐患通知书》,该校目前灭火器已按要求配齐,一键式报警装置已经安装。

对隐患突出、问题严重的单位场所,公安机关将“隐患明细单”同步函告行业主管部门,为行业部门核查场所安全提供依据。鄂州市公安局华容分局段店派出所将泥矶村张某无照经营的煤气储存代灌点存在的安全隐患清单函告段店镇安监部门后,镇安监部门及时取缔了该煤气储存代灌点,将40多个煤气罐及时查封并安全转移,为周围群众消除了一重大安全隐患。

公安机关部门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照清单到期复查,未整改到位的依法处罚,跟踪到底,实现隐患治理责任化。花湖、沙窝、泽林、杨叶、东沟等派出所通过安全检查,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6个,收缴烟花爆竹620余件,并对涉嫌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人员焦某等5人依法行政拘留。

打造“安全防护网”

鄂州市公安局以“三查一改”行动为载体,在全市内部单位、行业场所开展信息大采集、隐患大整改、纠纷大调处行动,促进阵地式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落地,指导派出所对内部单位、行业场所全部重新确定,逐一建档,更新警综信息,落实安保制度,夯实工作根基。行动以来,共建立、完善566个重点内部单位档案,督导单位、场所新安装监控设备179套、新增物防设施500余件,增配保卫力量273名。

各分局、派出所进单位、进社区(村)、进学校分别从防范入室盗窃、电信诈骗、街头诈骗等方面,以案说法,生动、形象地向与会人员讲述了安全防范知识和正确应对方式方法,举办法制宣讲课150场次。全市各街道、社区、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安全宣传横幅680余条。组织金融单位、学校、医院等开展实战演练78场次。4月10日,梁子湖公安分局太和派出所通过宣传攻势,促使辖区柯某将家中清理房屋发现的102发步枪弹、12发手枪弹、154发雷管主动上交公安机关依法稳妥处置,消除了一起重大安全隐患。

(责任编辑 杨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