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举措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今年4月,鄂城区某校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鄂城区综治委对该校实行“一票否决”。这是我市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一起典型事例。

据了解,去年以来,市综治委(办)下发《综治工作督办通知书》121份,对“一感两度两率”测评排名后5位的乡镇、街道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将10家治安防范薄弱地区列为重点管理单位,8家单位因行业平安建设滞后受到通报批评,2家单位因内部管理混乱被“一票否决”。

这些刚性问责,极大地推动了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力度和效应。

去年底,市委常委会研究出台《鄂州市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每季度听取一次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情况汇报,每月分析研判一次社会形势;市、区两级党委书记每半年召开一次下级党委书记综治维稳专题会议。市主要领导多次调研“一村(社区)一律师”、“1+N”矛盾预防化解和网格化管理等工作,并亲自动员部署;其他市级领导每人挂点联系一个乡镇(街道)、社区(村),包保一起重点信访案件。各级以上率下,压实综治责任,切实履行主官主责。

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各级领导任期目标,层层建立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综治实绩档案,每年综治考评或领导干部表彰晋升、单位评先评优,第一、第二责任人的综治工作实绩档案必检查,综治工作实绩民意必测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表彰必须书面征求政法综治部门意见。去年,市综治办公开区、开发区、街道全年的综治工作和58家市综治委成员单位的综治联系点工作实绩,接受群众监督和评价。

建立综治委成员单位联系点、责任单位认领小区、定期会议和综治检查考核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综治委全会、一次五部门联席会议,每年进行一次委员述职,推动各部门齐抓共管、联动融合。各综治委成员单位加强综治联系点工作,努力为基层办好事办实事。

以问责促负责,全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落实。“以动真较真精神履责督责追责问责,既是深化平安建设、防止履职尽责宽松软的硬抓手,也是巩固平安建设成果、打通责任传导中梗阻的硬保障。”鄂城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夏鑫告诉记者,该区政法综治部门用好用足通报、约谈、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对平时不重视政法综治工作、内部防范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

 

(鄂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黎俊荣、张兮 责任编辑王婉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