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四举措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近年来,市民政局在省委、省政府、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把关心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立足民政职责,坚持以人为本,开展结对帮扶,丰富活动载体,健全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了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健康成长。

一是全面深入摸底排查。在全市范围内认真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摸底排查工作,较为全面、清晰地掌握了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数量规模、分布区域、结构状况,基本掌握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家庭组成、生活照料、教育就学等基本信息,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数据管理库,为下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了详实的数据支撑。市梁子湖区还作为省民政厅指定的先行先试的试点单位,其先进经验和做法,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经验介绍和交流。

二是抓紧出台配套政策。制定了《鄂州市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起草了《鄂州市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和《鄂州市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即将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为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指导性文件。

三是积极开展孤儿救助。认真做好孤儿的认定工作,进行动态化管理,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孤儿生活费发放工作严格按照审批程序,确保孤儿生活费真正用到实处。充分发挥农村低保保基本、托底线的作用,及时将符合低保保障条件的困难儿童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实现对贫困儿童的应保尽保。目前,全市共有共认定孤儿680人,月发放金额共计274400元。同时,按照孤儿基本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行城乡统筹。今年,我市拟提高孤儿养育标准,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四是发挥基层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动员村(居)委会贴近留守儿童家庭的优势,为困难留守儿童家庭提供帮扶生产、便民服务、教育、医疗、社会救助等帮扶措施;借助村(居)养老服务平台,引导、鼓励老人和儿童相互结对、相互关心,一定程度上弥补留守儿童在亲情关爱方面的缺失,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环境。

(责任编辑 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