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今年实现5万人口落户城镇

6月28日,记者从市改革办获悉,今年我市将通过放宽落户条件迁移一批、“城中村”改造改登一批、被征地农民市民化转移一批“三个一批”, 努力实现5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按照省、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要求,我市目前正在起草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计划下放户口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流程,明确户口登记、迁移的材料要求和办理程序。同时规范居住证的办理条件、程序,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机制。对现行与户籍挂钩的政策进行清理,放开户籍限制的公共资源配置,逐步剥离附属在户口上的各种利益,推动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城镇户籍人口同等待遇。

为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合法权益。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稳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确保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和自愿有偿退出的有效机制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转包、转让、互换、入股的实现路径。

对主城区“城中村”户口改登,按照统筹规划、先易后难、先城中后城郊的原则,建立经济联合体,将相关权益变为股份,农民变成股民,保障农民财产权利。将主城区24个“城中村”村级设置逐步取消,按照城区地址编制规范重新编排门牌号码后,由村组集中申报、街办审核后报公安机关审批。

此外,将科学界定主城区、新区、集镇范围。对主城区、街办、新区、集镇区域重新科学界定,以道、路为边界连片划定街办、社区范围,明确相关地区的行政管辖单位,对新建小区、街路巷名称和门牌号码进行编制、命名,为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鄂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盛鑫睿  责任编辑李钰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