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创建无传销基层示范单位

8月8日,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市实际,制发《无传销基层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市开展创建“无传销示范社区(村)”和“无传销示范乡镇(街道)”活动,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立完善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体系,推进我市文明创建工作。

据了解,无传销基层示范单位创建以创建“无传销示范社区(村)”为基础,以创建“无传销示范乡镇(街道)”为提高,以实现无传销城市为目标,通过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的监督管理机制、考评认定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达到宣传教育内容丰富,广大群众识别和抵制传销意识不断提高,打击传销活动有力,辖区无传销组织活动,一般传销案件显著下降、重大传销案件为零,本地区社会和谐稳定,市场经济秩序正常的目标。

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综治办将组织相关部门成立验收考核组,对创建“无传销示范社区(村)”“无传销示范乡镇(街道)”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创建成绩达标的社区(村)、乡镇(街道)将进行表彰;对创建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辖区传销活动严重的,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

(鄂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温博侃 通讯员赵凯 责任编辑王德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