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副书记李莹在鄂州主持召开全省纪检监察宣传法规工作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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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31日,全省纪检监察宣传法规工作(东片)研讨会在鄂州召开。省纪委副书记李莹主持研讨会并讲话,省纪委宣传部部长张正义、省纪委法规室主任刘亚锋,鄂州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东灵参加会议。

  研讨会上,来自武汉、黄石、孝感等8个市(直管市)纪委的分管领导,围绕构建纪检监察“大宣传”格局、加强纪检监察法规建设,分别交流了各自的工作做法和成效,并就加强纪检监察宣传和法规工作机制建设进行了认真研讨。

  李莹要求,各地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纪检监察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切实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法规、正面典型和工作成就的宣传,将宣传工作融入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全环节。要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做好“借脑借势借力”文章,努力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要加强工作总结、经验提炼、特色宣传,密切与各类传播平台的联系,打造一批好的载体、栏目、作品和活动,形成百花齐放、异彩纷呈的宣传工作局面。要建立良性的统筹机制、协调机制、融入机制、落实机制,统筹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平台建设、队伍建设,比学赶帮超、全省“一盘棋”,不断提升宣传教育工作的系统性、创造性和实效性。

  李莹强调,党纪党规是“带电的高压线”,纪检监察系统法规工作只能加强,不能消弱。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法规工作放在监督执纪的“大盘子”中谋划和推进,全面提升法规工作质量和水平。要创新方式方法,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加强法规工作宣传,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让法规工作发声亮相,推动法规制度入脑入心。要坚持狠抓落实,通过法规宣传、督查等方式,切实提高法规制度的执行力。要深化重大课题的研究,每个市州都要结合各自实际领题开展法规制度建设分析,找准问题、找准症结、找准对策、形成制度。要切实加强对法规工作的组织领导,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善于将法规制度的成果转化成实践的成果,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法治化水平。

  (责任编辑 杨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