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实施生态价值工程   推动生态价值可计量可交易


日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生态价值工程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要全面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激励和约束并举,深化自然资源资产改革,推动生态价值可计量、可交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生态资源保护中的作用,探索生态文明保护可持续发展路径,努力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生态治理的创新示范。




我市实施生态价值工程将重点推进以下项目:

启动自然资源资产确权试点,

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常态化,

建立规范的生态补偿机制,

推进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和生态资产资本化,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绩效考核,

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生态价值和绩效考核制度体系,

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在实现生态补偿规范化方面——


包括测算生态服务价值、建立规范生态补偿制度。准确测算各区、开发区和街办以及环梁子湖流域生态服务价值。建立生态资产基准价格定期公布制度,探索编制生态资产价格综合指数。按照“谁污染、谁补偿、谁保护、谁受益”和“引导为主、循序渐进”的原则,建立横向各区间责权利相一致的生态补偿机制。


在推进生态资产资本化方面——


包括创新生态资产融资模式,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扩大碳排放交易试点范围。以林权质押贷款为切入点,不断拓展水域滩涂养殖权、渔业、矿业、水资源等生态资产质押融资范围,逐步实现生态资产质押融资品种全覆盖。探索开展生态资产收益权融资,引导林权、矿权、排污权等生态资产所有者或经营者以其持有的未来收益权作为融资标的物,不断拓展融资渠道。引导激励金融机构以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产业基金为切入点,创新生态金融产品,切实发挥自然资源资产生态价值功能。


此外,我市还将推进生态治理法治化,依法实施生态环境治理,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运用制度,将离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生态服务价值年度目标考核制度,将生态服务价值相关指标纳入各区、开发区、街办目标考核指标体系,每年组织检查考核,进一步引导各地兼顾平衡好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


(鄂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童庆 责任编辑王德静)

(作者:云上鄂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