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给派驻机构自收信访件“上户口”

“给自收信访件‘上户口’这个办法好,今年我们信访举报的受理效率明显提高不少,没有跑冒滴漏发生……”在鄂州市纪委不久前开展的一次信访举报问题督办调研中,该市纪委各派驻机构对市纪委推行的信访件‘上户口’做法一致点赞。

今年以来,鄂州市纪委针对派驻纪检机构未接入监督执纪问责系统专网,导致自收信访件缺乏有效监管、体外循环这一漏洞,统一设计派驻机构自收信访件登记表,由各派驻纪检组对所有自收信访举报件分类分项登记,建立资料完整、信息准确、流向清晰、易于统计的工作台帐。

“我们要求各派驻机构收到信访件后3日内必须上报,然后由市纪委信访室统一录入系统、集中研判、分流转办;信访件办结后,各派驻机构按月将调查结果报市纪委信访室备案,确保每一件信访件都能有效管控,不遗漏、不流失、不积压。”该市纪委信访室主任胡羽峰介绍说。

在严格监管自收信访件的基础上,该市纪委对各派驻机构信访件办理全程进行监督、指导,对办理进度、质量、结果严格把关。对进展较慢的疑难积压信访件,市纪委领导采取带案下访、实地跟踪问效方式进行督办和指导;重点信访案件办理结果由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审核后再由审理室把关;问题未查清、处理不到位、取证不规范、调查报告不完整的,一律退回复查或补查。

截至10月底,该市纪委各派驻机构共接收自收信访件98件,己办结84件,协调有关部门处理6件;立案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6人。

(责任编辑 杨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