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启动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

为助力更多的社会主体和大学生积极投身创业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鄂州人社发[2017]92号)文件。从11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发放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初次创业者创业补贴工作。

对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自毕业学年(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6月30日)起5年内在我市初次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对初次创业者,自2016年元月1日起,以合作、入股等多种方式投资创办小微企业,带动3人以上稳定就业,公司或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创业者(含农民工返乡创业人员)一次性2000元的创业补贴。

大学生及初次创业者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需本人向创业所在地乡镇或社区人社服务机构窗口领取《鄂州市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或《鄂州市初次创业者创业补贴申请表》叁份,并提供申请人《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申请人应为法人)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存折(卡)复印件。还需提供申请人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合伙协议复印件。创办网店、交易笔数达到600笔及以上的,网店实名认证信息、交易笔数的截图照片等材料。

目前,该政策已正式实施,正在创业且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及初次创业者,均可前往创业所在地乡镇或社区人社服务机构窗口咨询了解。

(通讯员 陈彩霞 责任编辑肖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