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对北京大兴火灾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中新网12月8日电 据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消息,国务院安委会近日对北京市大兴区“11·18”重大火灾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国务院安委会近日下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称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安委〔2010〕6号)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对北京市大兴区“11·18”重大火灾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国务院安委会要求,北京市要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组织有关部门抓紧进行事故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报告(初稿)经北京市安委会审查同意、以北京市安委会文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北京市负责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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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8日,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二村东路8号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9人死亡、8人受伤。

经公安部门工作,大兴“11·18”火灾排除人为放火嫌疑,起火原因系埋在聚氨酯保温材料内的电气线路故障所致。樊某某等20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大兴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11月29日,大兴区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二村火灾事故涉案犯罪嫌疑人樊某某等8人依法进行审查,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此外,北京市纪委、市监委会同大兴区纪委、区监委对火灾事故涉及单位和部门的监管责任与履职情况开展调查。经调查,大兴区政府副区长杜志勇作为全区分管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对安全生产日常检查把关不严,督查整改不力,对该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目前市纪委、市监委已对杜志勇进行立案调查,暂停其副区长职务。

大兴区西红门镇党委书记郑亚君负责领导镇党委全面工作,对该事故负有领导责任;镇长司文韬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作为全镇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抓安全生产履职不到位,对该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大兴区纪委、区监委决定,对郑亚君予以立案调查,暂停其镇党委书记职务;对司文韬予以立案调查,暂停其镇长职务。

大兴区纪委、区监委对火灾事故应负直接责任的西红门镇安全科科长李建华、西红门镇安全科检查三队队长马庆立,分管安全工作的西红门镇党委委员杨学叡、镇社保所所长刘庆楠、镇长助理马连义以及新建二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郑淑芝,原党支部书记杨占林,党支部副书记孙志远,村委委员兼村安全员郑宝良,村委委员马全新10人予以立案查处。

北京市纪委、市监委将继续开展调查工作,根据调查进展对其他相关单位或责任人员进一步立案调查。

(责任编辑 陈振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