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6日,,市物价局价检分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全国烟酒市场价格专项巡查通知》要求,组织专班对我市10余家大型烟酒销售超市、专卖店和经销商进行了巡查,并发送《关于规范春节期间烟酒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告诫函》要求各经营者严格价格行为自律,依法经营,明码标价,不得趁春节期间在经营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正常价格秩序,推动烟酒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不得囤积货源、哄抬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要求相关企业、协会自本提醒告诫之日起,应当加强价格自律,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
市物价局将继续加强市场巡查和重点检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仍然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湖北省价格条例》等相关法规从重处罚,并纳入价格失信者名单,情节严重的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