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普查每十年一次 我市即将全面展开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鄂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即将全面展开。

此次普查对象为全市行政区域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按计划,今年完成前期准备、清查建库,深入开展普查工作,2019年完成工作总结并发布普查结果。

全国污染源普查每十年一次。普查的目的是全面、系统、准确地掌握我市各类污染源的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改善我市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依据和支撑。

(鄂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黄朝晖 责任编辑汪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