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鄂城乡村振兴怎么干,这里有政策有答案!!!

中共鄂城区委 鄂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加快乡村振兴

(2018-2020年)的实施方案

(2018年5月)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加快乡村振兴的意见》,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5+3+2”发展战略布局、建设现代化航空新城战略安排,聚焦聚力解决思想解放不到位、理念更新不够、市场意识和品牌意识不强、制度创新不力、资金整合制约、资源闲置分散、基础设施薄弱、农民主体内生动力不足、人才资源短缺、乡村陈规陋习等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构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着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努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走出一条具有鄂城本土特色、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更高、村镇发展质量更高、绿色发展指数更高的乡村振兴之路,谱写新时代鄂城乡村振兴新篇章。

到2020年,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水平全面提升,打造成为“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乡村振兴美丽鄂城样板,成为全市乃至全省乡村振兴先行区和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以实施“十个一批”项目为主抓手:


  • 实施一批引领性涉农黄金政策和突破性涉农改革项目


  • 发展一批有规模的现代化临空生态农业特色基地和有影响力的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


  • 引进和培育一批全产业链型龙头企业、青年农场主、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建成一批农村电商服务平台、电商产业和电商特色村镇


  • 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目的地、特色民宿村、网红村、康养基地和乡土文化旅游特色节会、“春满鄂城”乡土创意文化品牌


  • 兴建一批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点和农村新社区


  • 构建一批田园综合体、共享生态农庄和智慧农业产业园、现代化冷链物流园


  • 选树一批扶贫先锋、脱贫标兵、创业致富带头人


  • 选聘和培育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农业科技特派员、乡村规划师、乡村工匠、文化能人、新型职业农民、“红色头雁”等乡村振兴多元化人才


  • 评选一批文明示范乡村、文明示范农户、平安法治示范乡村、鄂城新乡贤


以“百村千湾万户”美丽家园行动和“三乡工程”为总载体,以发展与空港经济深度融合的美丽经济、共享经济、民宿经济为着力点,推动全区乡村振兴规划引领、政策引导、市场推动、项目带动、资本撬动、创新驱动、龙头培育、法治保障水平全面提高,农业产业全面提档升级,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加强,人居环境全面改善,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发挥,乡村治理体系全面完善,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增强。

二、工作内容

(一)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1.发展特色生态农业。实施质量强农、绿色兴农战略。聚焦服务国际航空大都市建设,进一步优化全区生态农业区域布局,重点建设“三山两湖一带”(峒山、四峰山、天平山,花马湖、三山湖,长港示范带),打造面向未来的临空偏好型、都市休闲型生态农业优势产业带和集中发展区。稳定粮食生产,在汀祖镇、泽林镇、长港镇等地稳定发展优质稻,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两区”划定工作,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在精细蔬菜、特色蔬菜两个方面下功夫,加大百亩以上的蔬菜生态园建设力度。发展林果种植,打造武汉城市圈重要的花卉苗木生产基地。加快推进良种油茶、香椿、台湾梨、金丝皇菊、绿茶、猕猴桃、瓜蒌等高效经济林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加洲鲈鱼、全雄黄颡鱼、鲌鱼、小龙虾等特色养殖,在泽林镇和长港镇打造2万亩稻虾共生生态农业基地,打造全国知名的小龙虾种苗基地、全雄黄颡鱼种苗基地。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省级良种场,区级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推动生态农业基地提档升级,坚持“绿色、有机”生态标准,按照有规模、有业主、有标准、有技术、有品牌的“五有”标准,在全区233个生态农业基地中创建15个区级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对其中47个规模以上生态农业基地实行区级领导和乡镇领导挂点责任制,并进行年终考评;对当年评选的15个区级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区级分别奖励3万元。

责任单位:区农林局、区水务水产局、区经发局、区科技局、长港镇、杜山镇、碧石渡镇、汀祖镇、泽林镇

2.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大力实施品牌强农战略,积极引导农业企业通过品牌宣传推广、技术改造升级、政策帮助扶持等有力措施,提升鄂城小龙虾、豆丝、草莓、大米、蔬菜等农产品品牌优势和质量水平,做响做优做强武昌鱼、长港楚鱼香、胡桥豆丝、泽林鱼丸、万亩湖小龙虾、万亩湖香米、泽林金花枣、杜山富农食品、东港台湾高接梨、九龙山茶叶、东塔食品、信源面条等特色品牌。对新增或复查换证的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区级分别奖励0.5万元、1万元、1万元,一个基地“三品”奖励最高不超过2万元。对当年新增农产品商标区级奖励0.2万元;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农业部认定的农产品地理标志、国家市场监管点总局注册认定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注册认定的区级奖励5万元;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区级奖励10万元。

责任单位:区工商分局、区农林局、区水务水产局,各乡镇(新区、开发区)

3.推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利用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项目落户我区的优势,重点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冷链物流业,加快推进杜山冷链物流园和长港新雅•慕鱼水产品加工园建设。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引入“供销e家”资源共同建立和打造鄂城区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体系、旅游电子商务营销体系,探索“电子商务+旅游+扶贫+农产品”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发展模式。2018年农村电子商务完成1个区级运营服务中心、6家乡镇综合服务社、50家行政村村级网点建设,逐步实现应建尽建,带动一批电商产业,形成一批电商特色村镇。加强统筹规划,推进农业、林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以农业生产为基础,融合农家乐、林家乐、渔家乐等休闲观光元素,大力发展以农业体验、采摘、游园、餐饮、生态观光休闲养老等为主题的乡村旅游。对当年评选上的全省休闲农业示范点,区级给予5万元资金奖励。规划打造白雉山、四峰山和长港、峒山两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争取中央、省、市支持,打造四峰山、五卦山、白雉山、峒山健身步道,项目2018年启动、2019年全面实施,区级给予每个健身步道工程1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大力发展民宿经济,安排民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与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整合,实行以奖代补,用于发展乡村特色民宿。

责任单位:区供销社、区文体局(旅游办)、区经发局、区农林局、区水务水产局、区改革办、区财政局(农经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各乡镇(新区、开发区)

4.加强现代农业科技支撑。聚力智慧农业发展,坚持以推动互联网技术在农业全产业链的深度融合为重点,加速推进智慧农业建设,加速提升农业信息化水平。加大与省农科院、武汉百汇院士专家团队、武汉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等科研院所的合作力度,加快筹建长港、杜山、杨叶等院士专家工作站,开展水稻种子培育、小龙虾种苗选育、黑水虻的养殖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引进推广鲌鱼、鲈鱼、南美白对虾养殖技术。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以“鄂州12316农业综合信息平台”为依托,借助联通网络,建立农业专家、农业科技特派员、农业科技示范户和辐射户四级互动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云平台,实现信息入户,缩短技术推广中间环节,全面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推进农机农艺信息融合及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示范,全面提升农机植保装备水平。

责任单位:区农林局、区人社局、区水务水产局、区科技局(区科协),各乡镇(新区、开发区)

5.引进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扶持粮食烘干仓储设施建设、果蔬冷链运输体系建设。加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引导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农村建立基地,发展订单生产。对当年评选上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区级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的奖励。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财务管理、盈余分配制度和积累发展、监督约束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组建农业协会、农业产业联合社,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区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区级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和2万元的资金奖励。2018年新增家庭农场20家,支持引导合作农场引进专业种养大户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对当年评选上的省级示范、市级示范、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区级给予5万元、3万元和2万元的资金奖励。

责任单位:区农林局、区财政局(农经局),各乡镇(新区、开发区)

6.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紧盯扶贫政策落实、帮扶责任落实、工作任务落实,结合乡村振兴高质量推进脱贫攻坚。大力推进产业扶贫,实施“百企帮百村”行动,发展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着力培育可持续发展帮助贫困群众增收产业。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教育、健康、就业、农林、水产、金融、兜底保障等扶贫政策。全面做实驻村结对帮扶工作,更好发挥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生力军作用。每月相对固定一天时间,组织机关干部驻村组团服务,送政策到村到户、送技术到村到户、送新风到村到户。利用中国社会扶贫网平台开展爱心帮扶,有效激发全社会参与扶贫的活力。办好农民夜校开展扶智扶志教育,选树扶贫先锋、脱贫标兵,奖励致富能手和设立生态公益性岗位、购买贫困户劳动等,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018年完成1个省级贫困村出列、3045人脱贫任务,2020年实现全区所有贫困村出列、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脱贫

责任单位:区委办、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区改革办(扶贫办)、区工商联、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农林局、区水务水产局、区审计局、区经发局、区民政局,各乡镇(新区、开发区)


7.深化涉农重点改革。强化制度供给,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办法。对接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建立区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全乡镇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和村级服务站。积极推行农村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按照党政主导方向、群众参与生产、企业投资管理的模式,有效盘活乡村闲置资源。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控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行为,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探索建立宅基地自愿退出机制。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切实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经济,2018年完成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清人分类及经营性资产改革工作,2020年全面完成所有村改革任务。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把更多的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落实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实施信贷支农行动和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切实降低新型经营主体的生产成本和经营风险,提高带动小农户发展的能力。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金融办)、区财政局(农经局)、区改革办、区国土分局、区农林局、区水务水产局,各乡镇(新区、开发区)

(二)创新人才培育机制,加快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乡村人才振兴

8.聚力实施“三乡”工程。列好资源、人才、项目、企业四类清单,创新市民下乡、能人回乡和引导企业兴乡体制机制,促进城市要素特别是人力资源向农村流动,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充分盘活农村空闲农房和土地等闲置资源,发展民宿文化型、农事体验型、龙头带动型、村企共建型,使田园变公园、农房变客房、农产品现货变期货、消费者变投资者。依托四峰山、白雉山、麻羊垴、三山湖、峒山湖等山水资源,大力发展“大健康+休闲旅游”产业,引导城镇居民到乡村休闲、养生养老。发展以共享生态农庄为主要业态的农村共享经济,发展产品订制型、休闲养生型、投资回报型、扶贫济困型、文化创意型,使农民转变成为股民、收成转变成为收入。加强与鄂城籍在外的乡村贤达、社会名人的联系,引导能人回乡创业,大力推广回归创业型、带动致富型、乡贤治理型、公益捐助型产业,掀起能人回乡创业热潮。以长港农垦文化节、沙窝胡桥豆丝文化节、碧石诗画莲花节、泽林旱龙舟和稻虾文化旅游节等特色节会和文化品牌,增强乡村知名度和吸引力,推动招商选资、活跃农村经济、撬动乡村振兴,助推脱贫攻坚。

责任单位:区农林局、区农经局、区改革办、区经发局、区文体局、区水务水产局,各乡镇(新区、开发区)

9.培育农业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制定乡村人才振兴计划,重点引进、培育和发展产业发展人才、专业人才、文化人才、乡村治理人才。办好新时代农民讲习所,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乡村、进群众、进生活。选聘农业科技特派员和乡村规划师,培育和选聘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青年农场主,实施新型职业农民“绿色证书”计划,引导回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复退军人投身现代农业发展。深化科技项目与人才培养合作,以鄂州市与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等职教机构联合举办培训班为契机,组织全区200个种养能手、农机作业能手、科技带头人、经营能人等新型农民实施技能培训,着力打造一支数量充足、服务农业农村发展的实用人才队伍。深入实施基层干部素质教育工程和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重点培养一批农村发展致富带头人。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农林局、区人社局、区水务水产局、区科技局,各乡镇(新区、开发区)

10.创新多元化人才服务基层机制。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支持企业家、专家学者、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技能人才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青春行动”,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支持农村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乡风文明建设、农村弱势群体关爱。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科技局、区工商联、区侨联、区农林局、区水务水产局、区卫计局、区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乡镇(新区、开发区)

(三)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加快提高农村社会文明程度,推进乡村文化振兴

11.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深化文明乡镇、文明村(社区)与文明校园创建,不断完善乡村学校少年宫功能设施与未成年人工作网络,2020年区级以上文明村镇占比达50%以上。强化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采取“接地气”的方式,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提振农村精气神。不断提升全区文明指数,积极创建全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市、区)。深入开展“晒家风、树新风、创十星”、“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道德模范选树与宣传等活动,传播科学健康生活方式,培育文明乡风,倡导良好家风,厚养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文明程度。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文体局、区科技局、区卫计局,各乡镇(新区、开发区)

12.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提升服务效能。运用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文化惠民活动平台和载体,实施文化惠民工程,送电影、戏曲下乡村、进校园。举办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表演与家风传承活动,大力倡导“书香门第、耕读农家”全民阅读活动。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局,各乡镇(新区、开发区)

13.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切实保护好优秀传统文化、农耕文化遗产,推动优秀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办好民间传统节会,加大泽林旱龙舟、燕矶百节龙、鄂城雕花剪纸、碧石牌子锣、杨叶高跷、花湖木雕、沙窝豆丝等7个国家、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和利用,推动燕矶嵩山百节龙博物馆、展示馆建设,鼓励民间文艺团队的健康发展,支持花湖民乐团和楚剧团发展,打造“春满鄂城”、长港农垦、泽林旱龙舟、诗画白雉山、华兆风情、胡桥豆丝等文化旅游品牌。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局,各乡镇(新区、开发区)

(四)实施农村环境治理修复,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推进乡村生态振兴

14.强化农村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实现方式,打造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田园综合体。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大力推进山水田林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加强“两港两湖”(新港、长港、花马湖、三山湖)水源保护和生态修复,全面开展花马湖禁捕工作。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着力推进89个河湖(库)的保护与治理,编制湖泊保护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编制“一河(湖)一策”方案,推动依法依规治理,落实河湖保护与治理相关措施,实行治标与治本、自治与法治、分治与共治、明责与考责相结合,实现区、乡镇、村三级河湖长巡河巡湖制度化、常态化。加强汀祖、泽林、碧石塌陷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实施“一控两减三基本”行动,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逐步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推进长港峒山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积极向省争取峒山区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开展“散乱污”企业污染问题“清零行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畜禽养殖限养区和适养区污物综合利用,严防畜禽养殖禁养区死灰复燃。加大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力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6%以上。认真实施《鄂城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6-2020年)》,2018年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5300亩,2020年底前共完成不少于20800亩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区农林局、区水务水产局、区国土分局、区改革办、区财政局(农发办)、区经发局,各乡镇(新区、开发区)

15.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结合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学习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好经验,全面实施“百村千湾万户”美丽家园行动,大力推进布局优化、道路硬化、路灯亮化、村庄绿化、环境洁化、河塘净化、家园美化、乡风文明化、农业产业化、服务均等化等“十化”工程,务求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加快实施若干个省、市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推进点线面深入拓展,形成一乡一特、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一村一业,注重乡土风情,留住乡愁,彰显乡村特色。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改善环境、补齐短板的原则,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对接和落实市级整体规划,实现一张蓝图管全域。充分考虑村庄布局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衔接,突出特色线路、特色村湾打造,整体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农房改造建设、农村环境整治、中心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建设等项目。

责任单位:区改革办、区综改办、区住建局、区农林局、区卫计局、区文体局(旅游办)、区规划分局,各乡镇(新区、开发区)

16.推进“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厕所革命”,2018年完成乡镇人民政府、新区(开发区)管委会所在地所有旱厕拆除改建工作,至少新建(改建)集镇公厕4座、旅游公厕12座、农村公厕25座、农村户厕6879座;2019年,至少新建(改建)集镇公厕8座、旅游公厕13座、农村公厕36座、农村户厕10319座;2020年,至少新建(改建)旅游公厕15座,确保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100%,巩固提升“厕所改革”成效,健全完善各类厕所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大力推进“精准灭荒”,实施乡村绿化行动,全面消灭荒山。2018年完成精准灭荒3584亩,2019年完成精准灭荒766亩,2020年巩固成果提升成效。对在2018年完成精准灭荒任务显著的一个乡镇,给予10万元奖励。大力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全面建成花湖、长港、碧石渡、汀祖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并进行试运行,2018年实现全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乡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的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一级A标准(GB18918-2002)。全面推进乡镇垃圾处理设施提档升级,积极推动垃圾分类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2018年开展垃圾分类收集试点,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2019年全面推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推行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2020年全面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分类、无害化处理全达标,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30%以上。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农林局、区卫计局、区文体局(旅游办)、区改革办、区综改办,各乡镇(新区、开发区)

17.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安全饮水水平,建设燕矶自来水加压站,连通城市自来水主管网,使燕矶实现城市大水厂供水。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构建路网结构优化、体制机制顺畅、安全保障有力、生态环境优美、运输服务优质的农村交通运输服务体系,2018年新建农村公路50公里以上。推动农村电网升级改造,解决配网网架结构优化,完成鄂城区配电网自动化项目建设工程,实现鄂城区全域配电网自我研判功能,提高供电可靠性。对接服务航空大都市建设,完成电力设施拆迁工作及居民安置点供电项目。推进完成汀祖、花湖、碧石地区线路通信光缆的改造工程。全面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高中改造、旱厕改造、食堂改造等工程,拓展同步课堂,建设智慧课堂,推行智慧书屋,着力推进学校建设标准化和教育信息化。服务航空都市区拆迁安置配套建设6所幼儿园和3所学校,改扩建燕矶中学。推进“健康鄂城”建设,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升全民健康素养,营造健康环境。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深化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区水务水产局、区交通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各乡镇(新区、开发区)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快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推进乡村组织振兴 18.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党旗领航工程,打造城乡融合红色战斗堡垒。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头雁引领”计划和“乡村本土人才回流”计划,打好“乡亲牌”“亲情牌”“友情牌”吸引能人回流,充实村级干部队伍,选优配强村(社区)带头人。推进以清理农村资产、资金、资源,整顿农村基层党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反对宗族房头控制、反对非法宗教邪教势力渗透、反对拉票贿选等为重点的清基固基工程。实施百名村级后备干部培育计划。出台激励政策措施,鼓励各种人才沉到乡村挂兼职、离岗创业,支持符合条件的退休干部、在职人员回乡任职,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到镇村任职。健全落实乡镇干部“岗位在村、阵地在村、责任在村”工作机制。集中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专项治理,选派区、乡两级机关干部进驻贫困村、涣散村和薄弱村担任“第一书记”,采取领导挂村、干部驻点、部门帮扶等措施,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实施村级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提档升级计划,有效解决少数村级组织无阵地和政治功能服务功能不优的问题。因地制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自身“造血”功能。做好机场核心区征迁过渡期党员管理工作,探索机场核心区社区党建工作。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各乡镇(新区、开发区)

19.大力推进群众性自治。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村民委员会自治机制,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村务协商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积极发挥优秀基层干部、乡村教师、退伍军人、文化能人、返乡创业人士等新乡贤的道德引领作用。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乡镇(新区、开发区)

20.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完善“一核多元共治”机制,探索“枫桥经验”鄂城化路径,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创建法治乡村、平安乡村,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全面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切实提高视频监控的覆盖面。强化乡镇专业治安巡逻和村(社区)义务巡逻,认真开展邻里互助、“十户联防”活动。加强农村警务、消防、社区康复、社区矫正以及刑释、戒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以红色体检为切入点和着力点,依法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实施政法机关服务航空大都市建设“十二条”措施。加快政法综治信息化建设,激活网格员“一员多责”作用。建立网上群众工作部,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持续整治农村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深入开展宪法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一村(社区)一律师”。依法组建燕矶、杨叶社区,开展撤村并居工作,完善社区治理结构,建立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一委两会一站”社区组织架构,实现社区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方式制度化、治理结构规范化、治理手段智能化、治理评价社会化,着力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委统战部、区信访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改革办、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各乡镇(新区、开发区)


21.推进便民服务进乡村。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常住人口公共服务全覆盖。落实“互联网+放管服”改革措施,实现政务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推动公共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同步应用,全面实现“网上办、一次办、马上办”。将更多涉农服务项目下沉到村(社区)办理,确保2018年10月底前实现村级政务服务“一张网”建成使用,形成市、区、乡、村四级联通。对村级党群服务、社会保险、工商、食药、农用地审批、涉农补贴等涉及民生公共服务事项,编制村级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清单、“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公共事项服务指南,明确业务流程,建成标准化体系。推进村(社区)便民服务大厅(服务站)建设,完善配套保障措施和服务功能。

责任单位:区编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改革办、区民政局,各乡镇(新区、开发区)

22.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积极支持有条件、有意愿、有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有序落户,依法享受城镇公共服务。重点围绕航空都市区建设,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被征地农民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益和待遇。推动村委变居委、农民变市民、村民变股民,确保机场核心区“征得了、搬得出、拆得顺、稳得住、安得好”。实行养老保险一次性补偿,并为被征地农民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及时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困难家庭,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享受救助标准。搭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立实名制动态管理台账,开展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用工信息发布、就业创业培训等工作。构建就业培训、信息对接、就业援助兜底、奖励扶持的“四位一体”的就业体系和资金奖励扶持、金融贷款扶持、众创空间建设的三大创业支持体系。统筹学校、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按城区标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责任单位:区改革办、区财政局、区房产局、区农经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文体局、区民政局,各乡镇(新区、开发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委全面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坚持区镇村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制度,把党管农村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提高各级党委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提高新时代农村工作能力和水平。实行区级领导结合基层联系点领衔领办“十个一批”,推行项目化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联动,推动以点带面、整体发展。加强党委涉农工作部门的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

(二)强化“三农”工作队伍建设。坚持“四个优先”,加强“三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使用。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领导要成为“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整合全区机构编制,更多充实到农业农村工作一线。深入实施农村领头雁工程,充分发挥“第一书记”作用,推行党员责任岗、示范区,使广大农村党员成为乡村振兴的先锋模范。将农村基层一线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途径,形成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和有理想、有情怀、有担当的农村工作队伍。

(三)强化政策和资金保障。要紧扣“十个一批”加强政策创新,从用地、金融、用工、基础设施配套、重点项目建设等多方面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引导、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和能人参与乡村振兴的各项事业。相关涉农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司其责、形成合力”的原则,加快涉农资金整合,优化各类财政支农资金,发挥好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充分利用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相适应。构建政府投入启动、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

(四)强化督查考核和舆论引导。注重健康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应急谋远,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坚决防止盲目冒进,坚决杜绝“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坚决反对“造盆景”供人参观,务实重行,稳扎稳打,久久为功。结合各地实际,统筹制定“十个一批”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科学的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考核评价机制,重点工作挂图作战、适时通报、兑现奖惩,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注重加强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各乡镇(新区、开发区)、区直相关部门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严格问责。营造乡村振兴良好氛围,凝聚全社会振兴乡村合力,宣传党的乡村振兴政策和生动实践,讲好乡村振兴鄂城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