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鄂州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的公告

根据《湖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湖北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定于2018年9月7日至9月16日对鄂州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督察组将公开受理有关环境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并接受群众对督察工作的监督。

举报电话:0711 3838174(早08:00-晚20:00);

投诉信箱:鄂州市2号信箱,邮编:436000。

湖北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