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通过3个月的集中攻坚行动,确保我市“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明确成效,人民群众有明显感受,重点改革任务进入全省第一方阵,更好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方案的出台以转变政府职能为导向,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本着“分步实施,集中攻坚,打牢基础,着眼长远”的原则,包括“实施精简优化、精准协同放权;强化科学有效、公平公正监管;推进集成融合、高效便捷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四大类、共28个项目、77条具体措施。每一项具体任务都明确督办负责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进度安排。
在深入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合并审批事项,精简审批环节,实现并联审批,实现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再减一半。2019年3月底前,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的改革目标。
在全面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方面,包括持续深化“多证合一”改革,在葛店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简化企业注销程序等内容。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企业合规的银行开立账户申请在4个工作日内办结。
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面,实现市场监管日常检查“双随机”全覆盖。11月底前,各地各部门年度抽查任务完成率和公示率均达100%。
在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方面,加快对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2018年11月底实现开发区、街道、乡镇与省级“一张网”联通。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市级、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2018年11月底分别达到75%、60%以上。
方案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鄂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深化“放管服”改革办公室、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分别设在市编办、市发改委,负责日常工作。强化主体责任。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和部署推动这项工作。牵头单位要主要协调,相关参与单位要积极履责,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督查考核。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完善督查考评机制,实行量化管理。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实现督导评估考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
(鄂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童庆 责任编辑徐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