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级财政足额兑付2018年高龄津贴

2018年,市级财政足额兑付2018年高龄津贴市级负担部分1711.11万元,为全市20927名80周岁以上老人送上政府的温暖。根据《鄂州市高龄津贴发放办法》和《关于调整高龄津贴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所需资金由市、区(开发区、街办)财政分级负担(市级财政负担60%,区级负担40%);90-99岁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20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500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市级负担。

(作者: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