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赞代罚”,集的不是赞

“亲们,快帮我点赞,不赞走不了!”“我因驾驶摩托车没遵守交通规则,经民警教育,已认识到自身错误,以后绝不再犯!”…… 

最近,不少鄂州人的手机上,这种火辣辣的“求赞”在微信朋友圈里刷了屏。据了解,这一式“集赞代罚”的新招,让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朋友圈“曝光”自己的轻微违法行为,通过朋友圈“集赞”来代替罚款、扣分等交通违法处罚。 

针对行人及“两车”的轻微交通违法,近年来,我市出台了大量措施,包括10元、50元小额罚款、扣分、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台等。可是,在这样大力度整治的态势下,仍有不少人在钻空子:由于违法成本不高,没被罚时我行我素,被抓住时自认“背时”的大有人在;对于习惯了横冲直撞的“老油条”来说,也很难产生震慑作用。究其原因,行人及“两车”的轻微交通违法治理也是不文明行为治理的一部分,但是在执法过程中,罚款往往占了“大头”、警示教育反倒成了“添头”,针对此类不文明行为,“罚款为主,教育为辅”的现象客观存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于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处警告或者罚款,同时允许交管部门行使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换言之,轻微交通违法处理加上“集赞代罚”这个自主选项,依法有据。相比罚款为主、教育为辅的执法方式,“集赞代罚”让当事人接受亲朋好友的“注目礼”,脸上更有热度,通过朋友圈这种有流量的传播手段,也能让市民近距离感受到文明升温,以点带面,形成更浓厚的互动宣法氛围。 

朋友圈集赞常被用于商业促销,而以集赞来抵罚款,使执法形同于交易,似乎不够严肃。其实,这是对“集赞抵罚款”的误读。实际上,“集赞抵罚款”更加直截了当地体现了处罚的目的就是为了教育。由于有很多被处罚人乐意接受这一处罚方式,也使其成为一种有效的教育方式。 

治理交通不文明行为是一个复杂的大工程,不可能存在“一招鲜、吃遍天”的法子,如何更好地营造城市交通文明良好氛围,还得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 

当然,“集赞代罚”这个办法的效果到底如何?也要看集赞者的脸有多热。如果当事人仍是面不改色心不跳,对这样的违法者怕要另当别论。切记,要防止此办法被娱乐化。 

(来源:鄂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