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推进建立全面规范透明预算制度,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抓紧做好2018年度预决算公开有关数据核对报送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19〕2号)要求,迅速对全市2017年度决算和2018年度预算公开情况进行了核对和整改。
一、主要做法
一是高度重视,严格要求。为确保鄂州市预决算公开核对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我市于1月18日组织预算科、国库科及各业务科室召开专题会议,统一安排部署,明确职责分工。预算科、农业科负责扶贫资金公开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督促对口预算单位按照《鄂州市预决算公开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财政监督局负责核查及整改工作。制定了《关于迅速开展2018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核对整改工作的通知》(鄂州财监发〔2019〕13号)文件,进一步严格处理原则及要求,对出现被财政部湖北专员办抽查发现问题而曝光、省财政厅通报等处理影响我市预决算工作成绩的市直部门单位,将移送纪委监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区出现问题导致省财政厅扣减我市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将加大处罚,加倍扣减相关区转移支付资金。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从根本上规范预决算公开工作。制定了《鄂州市预决算公开实施细则》,统一公开的内容、时间及载体,进一步明确预决算公开的要求、职责及主体。财政部门的预算科(股)负责全面指导预决算的公开工作,具体负责政府预算的公开,提供部门预算公开模版和统一集中公开部门预算;国库科(股)具体负责政府决算的公开,提供部门决算公开模板和统一集中公开部门决算;相关业务科(股)室具体负责指导、督促对口部门的预决算公开工作,负责核查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全面性、完整性,包括相关报表及说明;财政监督局负责预决算公开的组织协调,具体负责制度建设,公开平台(专栏)建设、目录编制、分级分类管理和监督检查。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公开工作。
三是核对整改相结合,同步推开。我市严格对照核查内容,对各部门公开的预决算进行逐个逐项“拉网式”检查,覆盖面达到100%,确保做到不漏一家,不缺一项。针对在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联合各业务科室逐一与各单位财务人员联系,明确要求各公开主体单位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在政府门户网上及各部门网站进行补充公示。财政部门对补充公示的数据再次进行核实,确保公开内容的完整。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充分认识预决算公开的重要意义。要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高度认识预决算公开工作。
二是对照存在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要不断巩固近几年我市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成果,对照问题清单所指出的部分单位在内容完整性、公开方式、内容真实性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汲取教训,逐条逐项立即整改,并视问题严重程度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单位进行问责处理。
三是加快构建预决算公开的长效机制。要以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为契机,对照上级有关预决算公开的文件精神,不断完善预决算公开工作考核和问责制度;督促各单位建立内部复核机制,对公开内容及相关数据严格审核把关,从源头上杜绝违规问题再次发生。
四是切实履行预决算公开的主体责任。各预算单位是预决算公开的主体,要不断增强财经纪律和主动公开意识,发挥主体作用,履行主体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