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区财政局以“严”、“实”“狠”作风继续完善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管理

针对扶贫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分配(下达)率排名全省相对靠后的现实情况,鄂城区财政局不等不靠、主动出击,以“严”、“实”作风继续完善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管理,取得了阶段性效果。截止2019年11月10日,全区扶贫资金分配(下达)率达96.2%,扶贫资金支付(执行)率达100%,支付率全省排名并列第一。

一是明确职责。参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工作规程,结合鄂城区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鄂城区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规程》,明确了区级财政资金纳入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范围,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和界定了财政局机关内部各业务股室的职责和任务,做到职责清晰、任务明确、各司其职。

二是加强协调。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管理由一名党组成员、副局长统一协调指挥,日常工作由国库股和农业股牵头负责,日常工作采取以会代训、政策讲解、电话沟通、一对一讲解等多种方式解释答疑、交流互动,及时解决资金分配、资金录入、绩效目标申报等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同时,针对纳入监控系统资金量大、种类多的实际情况,要求各相关业务股室各明确一名专人负责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定期进入系统查看、了解本股室负责的资金和数据,确保上级下达的资金能及时完成导入、标识、录入、分配、下达、支付、数据关联等环节工作。

三是关注绩效。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对于基层各相关主管部门和相关乡镇、贫困村较为陌生,导致绩效管理工作推动进展较为缓慢。区财政局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结合财政工作职能,争取区级主要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目设定、绩效目标审核、绩效目标填报、绩效目标批复、绩效目标监控、绩效目标自评、绩效结果运用等环节进行了设计、完善和规范。目前,全区所有扶贫项目均规范填报了绩效目标,系统反馈1项资金未填报绩效和3处预警均全部整改完成。

四是强化督办。针对全区扶贫资金分配(下达)率排名靠后的实际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对相关数据进行了分析汇总,责令要求相关业务股室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于11月10日前对负责管理的资金逐项逐分析,该下达的及时下达,已支付的迅速录入,支付完成的逐笔与国库支付系统对接关联,确保全区资金分配(下达)率、资金支付(执行)率达到省财政厅、市财政局规定的比例;同时对工作进展滞后将采取约谈、批评教育、调离岗位、年终考核不得评先进等问责措施,确保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作者:鄂城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