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防汛纪律通知来了!

关于严明防汛纪律的紧急通知

各区委、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办委局,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近期,我市遭遇多场强降雨袭击,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紧急通知,防汛形势严峻。为坚决打好防汛救灾这场硬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防汛责任。防汛责任大于天,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思想,时刻绷紧防汛这根弦,时刻保持战时状态,落实落细防汛救灾措施,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预警预报到位、会商研判到位、紧盯重点到位、应急值守到位、抢险救援到位、隐患排查到位。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坚持以上率下,切实担负起指挥、组织、协调、督办的具体职责,靠前指挥,一线作战,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确保安全度汛。

二、严格遵守防汛纪律。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防汛救灾战时机制,强化防汛战时纪律:坚决执行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防汛救灾调度指令、落实工作职责,严禁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各行其是,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巡查制度,严禁擅离职守、脱岗空岗;严格落实值守职责,严禁值守期间手机通讯不畅、违规饮酒、带彩娱乐等行为;严格执行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制度,严禁虚报、瞒报、漏报、迟报;严格各类防汛救灾物资采购、管理和使用,严禁截留挪用、贪污侵占防汛救灾款物等行为;严格发放防汛补助,严禁借防汛救灾之名违规发放津补贴。

三、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长江、内湖、城市防洪、城市危房、重点工程和重点区域,下沉一线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各单位切实做好统筹防疫与防汛、防汛与救灾、应急与谋远、防汛救灾与科学管理、用好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防汛与抗旱等工作。要坚决纠治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防汛工作问题;对欺上瞒下、谎报灾情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对擅离职守、临危退缩的,对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对行动缓慢、敷衍塞责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绝不姑息;对严重失职渎职,致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用铁的纪律、铁的规矩确保防汛工作万无一失。

中共鄂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