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市民张先生发现,我市公务用车统一换成尾数带A(鄂G-XXXXA)的号牌,执法用车的车身还喷涂了专用标志。
记者从市公车改革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了解到,自10月起,全市除公安、检察、纪检、国安少数侦查办案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所有参改单位以及省垂管部门保留公务用车,统一换发号段为尾数带A的全新公车号牌,剥去公务车辆的“隐身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中央规定的17家执法执勤部门用车喷涂单位执法用车专用标志,市、区两级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保留的综合执法车辆统一喷涂“行政执法”字样,将执法执勤用车与一般公务用车进行区分。
据介绍,我市强力推进车改后保留公车的使用管理制度建设,打造公车监管“明纪律、立规矩、建台账”长效机制。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还将利用电子大数据,积极采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健全、完善公车使用监管制度。(记者童庆 实习生吴莹 编辑陈振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