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卖不买不食长江鱼我市开展禁捕专项整治行动

为落实“长江禁捕打非断链”工作,近日,鄂州市市场监管局成立长江禁捕工作专班,对涉及加工、销售、经营长江流域鱼类的餐饮、商超、农贸市场等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鄂州市市场监管局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播放宣传标语、群发短信、入户宣传等方式,一方面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水产品加工小作坊为重点,加强生产、加工环节的日常监管和检查力度,重点查看生产企业进货渠道和宣传包装情况。

另一方面,以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进销货来源、菜单、产品包装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经营者加强索证索票管理,严把食材原料进货关,不经营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同时,该局还对广告也加强了监管力度。对属于依法禁止出售、购买、利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依法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一律禁止发布广告;此外,对门牌含有“江鱼”“野生”等字样的广告语,一律责令其撤除。

截至目前,鄂州市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414人次,检查农贸市场229个次,水产品经营户97家,餐饮经营户2483家,电商平台37个。对相关企业店堂外或菜单标有“江鱼”“野生”等相关内容的招牌字样,已进行撤除,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中含“江鱼”字样12户经营户,已督促其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来源: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