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提醒】风清气正迎新春 廉洁自律过大年

春节廉政提醒

2021年新春佳节将至,支队纪委向全市指战员致以诚挚的问候和美好的祝愿。同时,在辞旧迎新、迎祥纳福之际,请全体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现就“十个严禁”纪律要求进行提醒:

一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

二是严禁用公款组织各种聚餐、宴请、相互走访送礼等活动;

三是严禁借节庆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补贴;

四是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年会、团拜会、节日庆典活动;

五是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和电子红包、支付凭证等;

六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高档宴请和娱乐健身活动;

七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八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九是严禁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十是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最后,祝大家新春愉快、阖家欢乐、吉祥美满! 鄂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