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消防四项举措拧紧燃气“安全阀”,筑牢夏季消防安全“防火墙”

为进一步加强

燃气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力度

持续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迅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燃气场所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全面提升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一迅速响应,高位部署。

十堰“6·13”事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部署开展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先后带领住建、消防、应急、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对加油站、加气站、液化气站、天然气储存站、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及老旧居民住宅小区等燃气使用领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详细了解燃气使用管理、燃气安全设施维保与运行、燃气管道进气口周围危险源管理情况。

按照支队下发《关于开展全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大队发动基层消防站(点)消防员、社区网格员、派出所专兼职民警深入开展燃气经营企业消防安全清单式检查,彻底摸清辖区燃气场所底数、种类、储量及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建立“一企一表”登记台账,做到“火灾隐患不除不放过、问题得不到解决不放过”。

二落实责任,强化意识。

在对燃气企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同时,要求各燃气场所负责人要树立消防安全主体意识,逐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严格单位内部防火检查、巡查制度,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消防安全责任管理落实到位。

三强化演练,夯实基础。

按照“灭大火、控小火”的要求,定期组织基层消防指战员深入燃气企业开展摸底调研,重点掌握燃气理化性质、危险区域、消防设施、应急抢险力量等情况。

大队结合辖区实际,熟悉掌握辖区燃气企业分类和分布情况,按照实地熟悉“不漏一家”,重点部位“不少一处”的原则,组织基层消防站对辖区花湖朋发煤气站、迪泰天然气、蓝光燃气等燃气场所开展熟悉演练,并根据燃气企业的具体情况制订完善燃气企业安全事故的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灾情和火情,能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施救援。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大中队共深入12家燃气使用经营场所开展演练活动。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大队结合“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五员进五所”工作,充分利用微信、QQ、微博等各类媒介发送《城市燃气安全教育片(公共场所篇和家庭篇)》视频,大力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等内容,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和知识水平。

推动乡镇街办和公安派出所,发动社区居民、消防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进门入户、面对面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提示。对社区、企业开展消防培训,督促各单位、居民社区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目前,大队已开展宣传活动26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发送短信11048条,培训各行业人员2000余人。

供稿:鄂城消防救援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