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州市人民政府发布
《森林防火戒严令》
全市森林防火戒严期为
2021年9月20日至2022年4月30日
森林防火戒严区域为
市所辖行政区域所有林区、旅游景区、
森林公园、林业苗圃基地
及周边500米范围内区域
通知明确,国有、集体林场和其他重点防火区域以及森林火灾多发区应当组织力量,开辟森林防火隔离带,栽种生物隔离带,避免火灾造成损失。
森林防火戒严期内,戒严区实行封山,禁止烧荒、烧灰积肥、烧田埂地边的杂草,禁止乱丢烟头、火柴梗及其它引火物品,禁止烧火取暖或野炊,禁止打火把、燃放鞭炮,禁止在墓地进行点灯、烧纸、点蜡烛等祭祀活动以及其他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在戒严区野外用火的,由区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森林公安机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据了解,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由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森林防火区内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由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发生森林火灾时,当地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有权优先使用交通、通讯工具和其它扑火物资组织扑救。必要时,可依法征用。
公民应当服从当地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指挥和调遣,依法履行扑救森林火灾的义务。
鄂州市还公布了6个市、区森林火灾报警电话。
鄂州市森林火警电话:027-60876666;
鄂城区森林火警电话:0711-3895555;
华容区森林火警电话:0711-3587918;
梁子湖区森林火警电话:027-60660266;
葛店开发区森林火警电话:027-53080131;
临空经济区森林火警电话:027-6067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