沼山派出所行拘一名"斗狠"讨帐行为人

1月31日上午12时许,大冶籍村民梁某,以讨要工程挖机费用为由,擅自到鄂州梁子湖区沼山镇某村柯某某家中"斗狠"。

双方在发生口角过程中,梁某用拳头击打柯某某面部,导致柯某某鼻子出血。

梁子湖区公安分局沼山派出所接警后,所长周武高度重视,迅速带领值班民辅警赶赴现场处置,并展开调查。

当日正值大年三十,沼山派出所民辅警,在两次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果断将梁某带离,经询问、取证后,依法将殴打他人的行为人处十日行政拘留。

在乘坐送押的警车里面,梁某这才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但为时已晚,自己将要在拘留所度过虎年春节。

民警提醒:公安心向党,春节都在岗,纠纷可调解,动手必被抓。请理智讨帐,切勿乱来,否则,悔不当初。(特约记者:夏敬明  通讯员: 刘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