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面鹰"受伤 太和警民接力救助

“太和派出所吗?我家飞来一只猫头鹰,请你们派人来′!”

2月3日,大年初三,下午14时10分许,梁子湖区公安分局太和派出所,接到辖区吴伯浩村村民报警,称自己家里飞来一只猫头鹰。

接警后,太和派出所副所长夏奥,立即带领值班民辅警高水平等人,开车赶赴现场处置,发现该猫头鹰体型中等,面盘扁平,呈心脏形灰棕色,似猴脸,长满绒毛,一双深圆大眼,鹰身鹰爪。

经网上查询,俗名“猴面鹰”,1989年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二级动物,1996年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

经民警进一步查看,发现猴面鹰左侧翅膀羽毛凌乱,可能在捕猎时撞到树枝受伤。随后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喂养一些新鲜猪肉,并涂抹碘酒消毒处理后,被放进纸箱内保温照料。

下午15时30分许,太和派出所与鄂州市自然资源局野生动物保护科取得联系,将这只受伤猴面鹰,安全送到市莲花山动物园救治。

据了解,目前,该猴面鹰伤势稳定,经过一段时间疗养后可放归山林。

公安机关呼吁广大市民,在工作生活中,如发现涉及到有野生动物的警情,请加以保护,并及时与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切不可擅自处理,以免触犯法律。(特约记者: 夏敬明  通讯员:夏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