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勇于亮剑 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日前,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对2021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的90个集体和150名个人予以表彰。鄂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和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获评“表现突出集体”,鄂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叶建彬获评“表现突出个人”。

加强培训提素质。2021年,鄂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采取线上与线下培训、请进来与走出去等方式开展学习培训。每月组织开展1次专题线上学习,全年累计线上培训400余人次。选派40余人次参加部级和省级执法岗位培训,同时针对污染源自动监控、危险废物管理、行政处罚、移动执法系统使用等工作举办6次集中培训,累计参加人数200余人次,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为顺利推进专项行动打下了坚实基础。

协调联动聚合力。市生态环境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制发了《鄂州市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明确整治要求、目标、职责和任务,全面落实联席会议、联合办案、会商督办、专人联络等制度。共对专项行动督导8次,联合召开案情分析会9次,联合跨省市开展案件调查3次。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检察院联合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督促涉案单位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专户已入账190.5万元,打破了“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怪圈。

精准打击强震慑。以生态环境部门为主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建5个检查组,不定期对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处置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物联网申报等情况和闲置厂房、坑塘、山坳、洼地、废弃窑坑等是否存在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班,深入各地指导摸排线索。同时,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在各自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专项行动通告,并畅通举报渠道,全面收集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专项行动期间,共出动人员400余人次,排查矿物油销售及废矿物油产生单位48家,查处未按规定转移废矿物油行为1起;排查铅蓄电池收集单位及废铅蓄电池销售单位4家,对其中两家实施关停;查处跨省市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案件3起,刑事拘留10人,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有力震慑了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作者:鄂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马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