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一新任湖北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

今天(1月3日)下午,武汉市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宣布了武汉市委主要领导任职的决定:中央批准,陈一新同志任湖北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和武汉市委书记。

陈一新,男,汉族,1959年9月出生,浙江泰顺人,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7月参加工作,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研究员。

1976.07——1978.10,浙江省云和县张村公社张村大队知青

1978.10——1981.07,丽水师范专科学校物理科物理专业学习

1981.07——1984.01,丽水师范专科学校物理科干事、团总支书记

1984.01——1990.12,浙江省丽水地委办公室秘书、副科长、科长

1990.12——1992.12,浙江省丽水地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2.12——1995.06,浙江省委办公厅调研写作处副处长(1994.12 明确为正处级)

1995.06——2000.06,浙江省委办公厅党群政法处、综合处处长

2000.06——2003.07,浙江省委办公厅副主任(1998.09——2001.07浙江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3.07——2006.06,浙江省委副秘书长

2006.06——2011.12,浙江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其间:2011.03——2011.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1.12——2013.06,浙江省金华市委书记

2013.06——2014.12,浙江省温州市委书记

2014.12——2015.11,浙江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

2015.11——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