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新当选国家工作人员集体向宪法宣誓。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熊明新主持宣誓仪式。
宣誓现场,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依次步入宣誓区,列队站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兵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郑重领誓。其余宣誓人神情庄重,跟诵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铮铮誓言在会场回响,这是对宪法权威的尊重,也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更是对全市人民的庄严承诺。
随后,由市长王立领誓,新当选的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集体宣誓。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的规定,全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宣誓仪式上,大会选举产生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大会通过的市八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也先后进行集体宣誓。新当选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需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再进行宪法宣誓。(记者黄朝晖 编辑熊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