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疾控国庆假期防疫提醒

近期,国内多地发生因人员流动引发的疫情外溢扩散。国庆节假期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严控疫情传播风险,做好国庆假期及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市民度过健康平安地过节,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市疾控中心发出如下健康提示:

一、倡导就地过节休假。倡导广大市民国庆假期在本地过节休假,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避免人群大范围流动引发的疫情传播风险。

二、广大居民应主动配合交通卡口检查工作。进入鄂州各交通道口、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等卡口应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阴性证明(省外来返人员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开展落地检;省内有疫情地市来返人员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省内无疫情地市来返人员按省市防指最新要求执行)。司乘人员要主动接受卡口服务人员的查验,如实报告个人行程,配合做好“落地查、落地检、落地管”工作。省外来返人员还应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报备。

三、广大居民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自觉履行自我防护、服从指挥、配合防疫等义务。广大居民出行应主动规范佩戴口罩,主动按规定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进出所有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主动配合防疫人员出示健康码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不聚集、不扎堆、少串门。

四、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各类宾馆、酒店、商超、集贸市场、餐饮店、美容美发、娱乐场所、影剧院等人员流动性大的室内密闭场所,要严格履行市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防疫规定,安排专人负责对进入人员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及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未持有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的一律不得进入。

五、纳入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和社区健康监测的人员必须履行个人义务,配合社区防疫人员每天做好健康监测,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出现身体不适症状时,应立即向社区报告,并及时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居家隔离期间,本人及共同居住人不得外出;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本人不得外出;社区健康监测人员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时要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不得前往密闭、半密闭场所。

六、严格就医管理。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增加核酸检测频次。交通运输(网约车、出租车等)、密闭场所、快递外卖、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重点行业工作人员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频次,中心城区市民“两天一检”,提高疫情监测灵敏性。

八、严控聚集性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的不线下。严控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从严审批,制定疫情防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需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倡导群众从简举办婚丧嫁娶,尽量减少人员数量。

九、广大居民有法定义务配合流行病学调查,有义务接听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社区工作人员的流调排查电话,如实报告个人情况,配合做好流调排查,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十、广大居民应主动配合社区防疫管理,倡导非必要不远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的地区。出行前了解目的地有关防控政策要求,合理安排行程。外省来(返)鄂州人员及7天内有省内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旅居史人员,应提前48小时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酒店、单位申报,并配合做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学生及学生家长切实做到非必要不出市。家中有省外及省内有疫情发生的地区来返人员要主动报告,主动参加社区组织的核酸检测,守好自己的家门,管好自己的家人。

十一、对无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政策,破坏疫情防控秩序的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对国家公职人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从业人员不遵守防疫相关规定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从严从快查处,严肃追责问责;对商超、宾馆酒店等各类市场经营主体未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核验行程卡、查验核酸阴性证明等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责令停业整顿。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平安鄂州,你我同守。感谢广大市民朋友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鄂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