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祸得福啊,去年7月因灾倒房,党和政府不仅帮我建新房,搬家时还送来慰问金和生活物资,今年能过一个好年了。”1月10日,沼山镇东井村倒房重建户、83岁张美英老人动情地说。截至目前,我市214户因灾倒房户和191户需修缮对象恢复重建任务全部完成,确保了困难群众安全越冬。
据统计,我市因灾倒房恢复重建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为214户571间,因灾修缮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为191户464间。为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活,通过整合民政、城建、扶贫、保险等部门资源,我市共筹措资金885万元,同时成立246个救灾工作队,实行对口帮扶。统一程序,建立因灾倒损房台账;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类救助,在坚持按标准面积施救的基础上,按一、二、三类对象明确补助标准分别为800元/㎡、500元/㎡和300元/㎡,对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每户再给予0.75至1.5万元补助;统一时间,确保重建工作快速推进;统一建档,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对倒房重建户建立档案,及时组织检查验收,并对照台账进行销号;统一发放,规范救灾资金的使用管理。
截至目前,全市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对象已动工214户,动工率为100%,竣工214户,竣工率为100%;全市需修缮对象已动工191户,动工率为100%,竣工191户,竣工率为100%,圆满完成全市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工作。(记者王凤玲 实习生吴莹 编辑熊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