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鄂州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公告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湖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鄂州市开展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现公示如下:
进驻时间:
2023年9月7日-9月26日
受理举报电话:
0711-3838176
邮政信箱:
鄂州市A023号邮政信箱
邮编:436000
受理举报电话时间:
每天8∶00-20∶00
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湖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鄂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电来信。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湖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