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更加方便快捷高效营商环境!鄂州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

随着信息化的不断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深入应用,企业、群众对“免证办”的需求愈发急切,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自2000年6月起,在全市金融机构和开发企业中推行不动产电子证照应用,得到企业、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今年7月1日,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通告,进一步大力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打造更加方便快捷高效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加大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应用深度,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不动产登记服务,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在住建、税务、公安、教育、司法、法院、金融、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公积金、农业农村、广电部门及其他部门、机构,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

据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人介绍,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包括《不动产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加盖电子印章的不动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对于纸质证书而言,不动产电子证照在使用和存储方面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申请人在申办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和查询时,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

据悉,为大力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投资100余万元,开发了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查询系统服务平台。通过这个平台,权利人登录“鄂汇办”APP,实名注册后,进入“不动产专区”—鄂州—“我要查”,可查询不动产权属信息、登记信息、电子证书证明、业务进度。点击下载,可保存和使用对应的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证书/证明),包括不动产电子证照(证书/证明)签发部门、证照编号、签发日期等信息。相关部门也可以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查询系统服务平台,对电子证照相关信息进行全面、准确的查验。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全面应用和推广,标志着鄂州市不动产登记领域正式迈入数字时代,实现了登记业务“一链办”、数据查询“不来办”、忘带证件“正常办”,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通讯员: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