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窝乡赵寨村13组发生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死者家属到市里上访,驻村律师汪文涛迅速介入,参与该案协调,通过驻村律师努力,当事双方通过司法途径了结此案。
这是我市推行“一村(社区)一律师”工作制度取得显著成效的一个缩影。记者近日从市有关部门获悉,我市以政府购买方式,给全市383个村(社区)全部配备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实现了村(社区)法律服务全覆盖,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工作氛围。
2015年2月,我市开始在全市推行“一村(社区)一律师”工作制度,律师到村(社区)开展的法律服务,涉及法治宣传、纠纷调解、法律咨询、处置涉法信访、实施法律援助、指导法治建设等方面。律师每月定期到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室工作1天,每季度在村(社区)组织安排下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在村(社区)学校举办法治讲座每年不少于1次,对具体的法律服务需求2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供服务,遇有急事难事,特别是突发事件,律师必须及时服务。全市70名驻村(社区)律师主动深入村(社区),在基层群众中担当起“法律知识宣传员、依法维权咨询员、经济社会发展指导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多重角色,发挥工作实效。(记者熊孝平 实习生程琛 编辑熊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