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创建 | 鄂城区人民检察院用法守护用情救助

“谢谢你们,我终于有钱治病了!”近日,收到司法救助金的郭某紧紧握住鄂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

2022年,郭某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受伤,犯罪人员虽受到法律惩处,但郭某却因骨折无法工作。郭某花光积蓄后,无力支付医疗费,只得拖着尚未痊愈的双腿出院,生活状况急转直下。了解郭某的情况后,鄂城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及时向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移送了国家司法救助线索。

接到司法救助线索后,控申部门检察官立即展开工作。经调查,郭某多年前离婚,孑然一身,由于文化程度不高且早年有犯罪经历,只能靠打零工维持生活。案件发生后,郭某失去经济来源,靠亲戚接济勉强度日。综合调查情况,检察官认为郭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向市人民检察院、市委政法委上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6.7万元。

很快,司法救助金便到位,但看着郭某一瘸一拐的身影,检察官与郭某所在村的村委会联系,提议为其办理低保。

随后,检察官向郭某建议,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向对方索赔。但郭某家徒四壁,司法救助金全部用于治病,没有经济能力聘请律师以及进行伤残鉴定。鉴于此,检察官联系司法部门和驻村律师,为郭某提供法律援助,并驾车带郭某到武汉同济医院进行伤残鉴定。

承办检察官的热情相助,令郭某十分感动,对生活充满了信心。“司法救助始于救助,但不止于救助,我们工作职责之外的‘一小步’,对当事人来说,可能是解决困难的‘一大步’。”承办检察官如是说。

通讯员:朱琦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