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检察部门在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中发挥了哪些作用?

在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中,刑事检察部门依法惩治污染环境、非法捕捞、非法狩猎、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违法犯罪,保护流域生态安全。去年以来,全市刑检部门立足鄂州流域实际,围绕守护流域安全,以开展专项活动为牵引,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积极履职主动作为,推动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成势见效。

一是坚持宽严相济,突出效果导向,确保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职能,依法惩治非法采砂、破坏水土保持、污染环境、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捕捞等破坏流域环境资源犯罪活动,2023年以来办理涉流域刑事案件200余件。建立健全破坏流域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取证、优先办理、释法说理等工作机制,优化公开听证、繁简分流等办案流程,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准确适用羁押措施和起诉裁量权,严把案件质量关。围绕流域综合治理的重点,强化诉讼监督工作,助力矿产资源保护和防洪安全,牢牢守护农用地保护红线。如主动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治理非法占用农用地问题专项工作”小专项工作,积极与市农业农村局、市自规局协作配合,以土地“非粮化”“非农化”为重点,审阅市自规局对非法占用农用地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70余件,先后召开3次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行刑衔接工作,督促行政机关移送4件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均予以立案侦查。

二是延伸检察职能,积极能动履职,以案件办理促进诉源治理。注重源头治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注重深挖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管理漏洞,或者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积极开展类案监督,向相关单位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打通“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有效路径,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取得办理以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如,鄂城区院针对辖区内非法狩猎等案件呈现多发高发态势,联合有关部门组建流域综合治理普法宣讲团,到各乡镇开展“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美好家园”巡回法治宣讲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共抓共管共治”生态保护意识。在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过程中,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好不起诉的“后半篇文章”,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展增殖放流等活动,让被不起诉人从“环境破坏者”变为“生态修复者”,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去年以来共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份,促进相关部门在6个方面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强管理。今年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等案件数量显著下降。

下一步,全市刑检部门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专项工作取得更大更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