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湖镇人民政府: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幸福河湖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周璟)自我市河湖长令第3号文件《关于开展碧水保卫战“幸福河湖共同缔造”》发布后,花湖镇人民政府迅速响应并积极配合保障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5月6日,花湖镇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开展葫芦港、花马湖港、城际便道岸线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5月中旬在葫芦港、花马湖港、城际便道全线开展 “河湖岸线环境集中整治”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坚持“河湖长统筹、属地负责、部门协作、各方参与”的原则,主要开展“清垃圾、清地笼网、清障碍、清水质、清牌子”等5项工作,切实解决主城区港道岸线垃圾违规倾倒、防洪迎(背)水坡开荒种植等污染环境突出问题,持续改善河湖环境。


据了解,此次共出动人员150余人,清除堤段杂草约5公里,清拣垃圾10余吨,现场拆除乱搭菜棚6个,限期整改违规开荒种植地块50余处,清理破旧广告牌23处。后续,将按照“边查边改、及时发现、及时清理”的原则,持续推动全镇河湖水域岸线环境问题整改,逐步将全镇河湖打造成“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幸福河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