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批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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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邱祥江
住址: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牛石村邱家湾
身份证号码:4207001957****7378
应履行金额:17.53万元
姓名:胡小飞
住址: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磨刀矶村桥沟儿湾
身份证号码:4207021988****681X
应履行金额:1.8万元
姓名:柯细松
住址: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下柯村下柯湾
身份证号码:4207021984****7052
应履行金额:2.6万元
姓名:黄水锋
住址: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东沟镇月山村大湾
身份证号码:4207001974****683X
应履行金额:10.81万元
姓名:陈进学
住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长港镇峒山村
身份证号码:4207001973****8096
应履行金额:10.82万元
姓名:黄焰明
住址: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桥柯村李正湾
身份证号码:4207021983****7072
应履行金额:32.3万元
姓名:曹浩
住址:湖北省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新庙镇沙塘村曹家湾
身份证号码:4207041990****5371
应履行金额:1.08万元
姓名:胡旺
住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办武昌大道化工小区
身份证号码:4207041996****0352
应履行金额:13.08万元
姓名:彭祥刚
住址: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东沟镇月山村
身份证号码:4207001958****2419
应履行金额:140.84万元
姓名:胡训事
住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杨叶镇杨叶村胡家湾
身份证号码:4207041994****0031
应履行金额:0.5万元
上述失信被执行人必须自曝光之日起15日内到人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履行法定义务。否则,人民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予以制裁。对逃避、阻挠、抗拒和不协助执行者,坚决采取罚款、拘留等民事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对举报重大财产线索属实的,人民法院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布时间: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