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截至目前,今年我市核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总金额629万元,较2023年(242万)增长160%,惠及我市59家农业经营主体,撬动社会资本8.7亿元投资农业生产。
全市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大力宣传推介,通过高素质农民培训、产业群、行业群、进村入户等各种途径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工作,做到政策全覆盖。主动下沉服务,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作为口袋政策,凡下乡必宣传,主动上门服务,引导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申请贷款,努力扩大农业生产经营投资。广泛收集金融需求,全市农业农村部门问需于民,层层动员广泛收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需求,并集中向金融部门反馈请求解决。
政策扩面,出台《推动鄂州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五个方面政策意见》,将市级龙头企业纳入市级贷款贴息支持。预计2024年市级贴息80万元,可带动新增农业投资4000万元以上。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金额逐年提高,较大鼓励了农业企业投资积极性,有力推进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
另外,2023年经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确认,在省农险平台上申报农业保险保费规模达到3776余万元。在2024年冰冻雨雪天气、洪涝灾害中,农业保险发挥了农业生产稳定器作用,其中种植业受灾面积9445.72亩,理赔364.2万元;水产业受灾面积6221亩,理赔174.97万元。2024年,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鄂州监管分局联合出台《鄂州市2024年特色水产品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水产品政策性农业保险市场,有力促进我市水产行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市农业农村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八届九次全会、全市金融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精神,以贷款贴息、财政奖补、农业保险、农村资产抵质押融资改革试点等工作为抓手,健全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金融支农体系,协调相关部门加强金融支农政策和产品创新,强化重点领域政策引导和金融支持,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市提供更强有力金融支撑。
全媒体记者:金建强 汪 勇